|             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 |         ||
|              一、学校全称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海电机学院  |         |
|              二、就读校址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校本部: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橄榄 路 1350 号  |         |
|              闵行校区: 上海 市 闵行 区 江川 路 690 号  |         ||
|              闵行西区: 上海 市 闵行 区 江川 路 1201 号  |         ||
|              三、层次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■本科 □ 高职 □ 专科  |         |
|              四、办学类型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■普通高等学校 □成人高等学校   |         |
|              五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(区、市)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|         |
|              六、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德语(本科)专业限招德语、英语语种考生;其他专业语种不限,但入学后为英语教学  |         |
|              七、招收男女生比例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无  |         |
|              八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  |         |
|              九、录取规则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,实行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体制,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择优录取。   |         |
|              十、收费标准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学费标准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。[沪价行(2000)第120号]   |         
|              住宿费标准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元。   |         |
|              十一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学校名称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海电机学院  |         
|              证书种类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修学期满,符合毕业要求,颁发上海电机学院的本(专)科毕业证书  |         |
|              十二、联系电话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办:021-64637770、64300980*3064  |         |
|              十三、投诉监督电话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21-38223140  |         |
|              十四、网址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www.sdju.edu.cn  |         |
|              十五、资助学生政策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,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申请入学,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岗位、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。   |         |
|              十六、其他须知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根据上海市教委有关“深化教育综合改革,进一步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”的文件精神及我校技术应用型本科教育的特点,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,我校决定对具备此素质的学生在招生专业录取中给予校内加分政策。 
 受理时间截止2012年5月20日。  |       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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